3月1日起,二级资质企业可承接高一等级业务!建设单位不得设置限制、排斥条件!
2021-03-02
2月22日,南宁市住建局发布《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》。本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
如何认定?程序如下:
(一)提出书面申请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(二)市住建部门审查,出具书面认定意见书。
(三)企业在认定意见书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形的,市住建部门撤销认定意见书:
被资质许可机关撤回、撤销相应资质的;
被各级住建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“黑名单”的;
在南宁市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得分为负值的;
违反承诺或未履行承诺事项的;
以欺骗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